通知公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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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办理教职工生育护理补贴、生育围产期补贴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0-11-22 浏览次数:

各位老师:

根据省医保局的文件精神,参加省直生育保险的男职工配偶生育后可申请护理补贴;参加生育保险的妊娠女职工可以领取一次性围产期补贴。请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下载申请表,填好后携带职工社会保障卡、门诊专用病例、结婚证、子女户口本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、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,于1210日前交到学院办公室。等统一办理完毕后再返回本人。

 

联系人:曹广开

 

电话:85166291

 

附件:护理补贴、围产期补贴申领表




附件1